close

上次提到的 請求 返還 借貸的訴訟事件時,如果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以下時 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??

這在民事訴訟程序中 稱為 小額事件

 

 

 

「小額」訴訟事件:

民事訴訟法第第 436-8 條規定:關於請求給付金錢其他代替物有價證券之訴訟,

其標的金額價額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,適用小額程序在民事訴訟程序又稱「小額事件」。

 

(一)原則

凡是原告向被告請求 給付的內容,是 金錢其他代替物有價證券,而且請求給付的金額或價額,

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的 訴訟事件。例如:請求 返還借款、票款,請求各類賠償(車禍、商品瑕疵造成損害等),

請求給付租金,請求給付工資等,皆可 申請 小額訴訟的程序

 

二. 例外

1、小額事件改用 簡易程序:法院認為 事件性質繁雜因其他情事,認為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不適當,
可以改用較為慎重的
簡易程序,並由原法官繼續審理,以免造成更換法官致使先前進行程序浪費的後果。

2、簡易程序 改用小額程序:請求給付內容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的,當事人雙方為求簡速審理
可以經過書面合意,要求法官改用小額程序審理,並且也是由原法官繼續審理。

 

 

#昪正小知識
#昪正國際法律事務所
#民事訴訟
#借貸返還
#小額事件
@ 昪正國際法律事務所

 

 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昪正小知識
    全站熱搜

    蕭鉛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