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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權鬥爭中,高階主管常係權利更替下的犧牲者。

本所當事人為僱主惡意誣指妨害營業祕密侵占等罪,經本所陳立怡律師、蕭棋云律師及他所合作律師林心印辯護,成功為客戶取得不起訴處分。

為當事人感到開心~

不起訴-妨害營業祕密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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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蕭鉛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